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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简介 申请程序 申请需求 费用 所需文件

新加坡商标法制定于1998年,自1999年1月起施行。 新加坡是WTO成员,于1990年加入WIPO,1995年加入巴黎公约,2000年加入马德里协定议定书。

新加坡商标制度

1. 商标的构成要素
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照片、徽章、颜色或者颜色组合、商品的容器或外包装的形状 (不能仅是为了获得某种功能的形状) ,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等。新加坡也接受非视觉性商标如声音、味道、嗅味商标。

2. 种类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3. 主体
商标的拥有者,不管是个人、还是合伙或公司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但欲于新加坡申请商标注册者须在当地设有营业所或住所。

4. 注册商标的期限
自申请日算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5. 商标注册管理部门
新加坡知识产权署属下的商标注册处。

6. 使用优先制
新加坡是使用优先制国家, 凭商标的原始凭证认定权利人。

1. 申请
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书须呈交新加波商标局。

2. 审查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收到注册商标申请后将进行审查,确保不会与之前的注册商标出现相同之处。 知识产权署受理申请后,会对该项申请进行初审,如果符合商标条例规定的标准,又没有与以前申请个案重复或类同,该项申请就会进入公告阶段。

3. 公告
有关商标申请会公布在商标公告上,反方在公告后两个月内可提出抗议。在公告期间,如果没有遭到他人反对,拿到证书的机率会很高。

4. 第三方抗议
在该公告期间,任何人可以对该商标申请提出抗议。申请人可以对该抗议进行答辩。

5. 注册
若异议不成立或并没有任何一方提出抗议,有关商标将核准注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将会发出注册证书。
注册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起十年,有效期满前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可再获十年有效期。

申请人须向商标局呈交以下文件及资料以完成申请手续:-

1. 商标注册申请书 (TM 4)

2. 商标注册委托书 (TM 1)

3. 清晰商标图样:
a. 黑白商标,一份清晰打印图样
b. 颜色或颜色组合商标,一份JPEG格式图样

4. 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须严格按照《尼斯协定》分类表指出商品或服务类别

5. 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a. 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b. 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护照副本

6. 非英语字体、字形商标的音译及翻译(须认证)

商标注册 官方费用 (USD) 咨询费 (USD)
1. 查询费 - 250
2. 入表申请费 315 500
3. 签发证书 - 250
总额 1,315.00

基本注册申请文件

文件 备注 提交申请时间
商标的详细解说或图样 认证英译非英语字体、字形商标(自由) 递交注册申请书(TM4)后两个月内


申请《巴黎公约》优先权附加文件
文件 备注 提交申请时间
优先权符合证件 一份基本申请证明副本(非英语文件须附认证英译本) 递交申请后两个月内


商标转让申请或更换名字、地址申请文件
文件 备注 提交申请时间
副本 :商标转让契约, 或 

更换名字申请书
更换地址申请书
认证 

认证
注册有效期内无限时


提出抗议或反抗议申请文件(注:提出抗议申请须在该商标公告两个月内提交)
文件 备注 提交申请时间
列国注册证明书副本 无须核准 与提出抗议或反抗议申请书呈交
商标市场存在证明,如广告、宣传册子、荣誉颁发证明书,等等 无须核准 与提出抗议或反抗议申请书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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