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寮国,专利保护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种是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方式,一种是直接提交国家申请的方式。
1. 法律:
专利、小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第01/PM号法令。
2. 获得专利标准:
专利获得保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新颖性
- 具有独创性
- 具备工业用途
- 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 经商的计划,规章及方法,主要为精神领域服务的智力活动或游戏娱乐;
- 对人或动物进行手术、治疗及诊断的方法。
- 本法第136条提供的药物用品;
- 动植物种类,或生物过程中动植物的生产,
- 植物种类。
3. 小专利:
寮国专利制度规定授予小专利(实用新型)。小专利必须符合新颖性和工业应用性的标准(但不包括发明在内)。在寮国,小专利有效期为自正式提交申请日起10年。如每年支付专利维护费,可有一次2年的延期。专利最长保护期限为12年。
4. 成员资格:
√ – 巴黎公约
√ – 专利合作条约
寮国于1998年成为《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借此,所有公约国家的申请可在寮国得到同等的优先权日的待遇。优先权的申请必须在一个公约国家首次申请十二个月内提出。
寮国亦于2006年成为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如已进行国际申请,申请人可从该国际申请进入寮国国家阶段之日或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如要求优先权)的 30个月内,提交申请或实施。
5. 优先法则:
“第一申请”是寮国确定专利优先权的规则。
6. 期限:
如每年支付专利维护费,专利保护期为自正式提交申请日起20年。